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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5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发布的《山东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直博生预报名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和本科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专业

学术型硕士:

理论经济学(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金融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专业型硕士:金融,应用统计。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推免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 2. 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点击下载:https://www.yz.sdu.edu.cn/info/1007/1007.htm);

2.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

4.获奖证书:在校期间代表性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版

5.学术材料: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6. 服兵役或志愿服务材料: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

7.回避情况说明: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在我校工作,尤其是在所申请推免的招生单位工作的,要主动说明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根据《山东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直博生预报名通知》,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s://yanzhao.sdu.edu.cn),选择“推免预报名”,首次登录系统请注册,已报考夏令营的考生无需再次注册。申请材料均无需邮寄。预推免系统报名及上传申请材料截止时间是:9月17日17:00请考生注意预报名系统中填写的邮箱、手机号等通讯方式务必准确无误。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不提供材料的考生,取消参加复试的资格。


四、时间安排

1.学院将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参加推免复试名单。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查看邮件,关注报名系统及学院网站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报到及资格审查:9月22日下午14:00—18:00,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如学生证丢失请提供学信网证明)到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经济研究院邵逸夫科学馆311办公室报到。具体复试安排将通过复试Q群通知。

3.复试时间:923日周一上午8:30开始,通过线下形式进行复试。复试只有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语面试。

4.录取时间: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接受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生拟录取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拟录取通知的,拟录取资格无效。


五、复试方案

1.复试注重学生专业水平和知识背景的考查,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基础、思考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能力与水平、英语水平等。

2.面试内容:(1)专业综合知识;(2)英语。

3.面试成绩=专业综合×95%+外语×5%

4.拟录取排名: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个梯队,分别按照每个梯队的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成绩=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 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学院欢迎数学、大数据、计算机等理工科专业学生申请。


六、奖助体系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校长奖、学术之星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道德风尚奖、创新竞赛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以及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七、其他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内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本通知未尽事宜均以国家和山东大学相关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531-88364128,顾老师。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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