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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10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流动站、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实施办法》和《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现就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0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后进站须满4个月。

2.申请人有突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3.  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①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⑤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5获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中德项目、香江学者、博新计划资助的不能申报本次基金。资助结果公布前出站的不予资助。

6企业博士后申请特别资助由所在企业组织申报和推荐,学校不受理企业博士后特别资助申请。

7.申请第61批面上资助的,可同时申请特别资助。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直接交学校博士后办公室,学校博士后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审定拟推荐人选。

三、申报程序及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于2017年2月28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中国博士后网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Program3/Default.aspx,进入基金资助业务大厅栏目中的“基金申报”,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后导出数据,并在线提交。。

2.填写完申报材料后,在线提交后打印《申报表》2份并签字(纸质《申报表》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申报表学校备案,左侧装订即可,不需加封面)。

《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2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与申请书分别单独装订,包括:佐证材料目录(可参考附件格式)、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3.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项目。

4.将申请表2份、佐证材料2份于2017年2月28日前学校博士后办公室。如需邮寄,请用顺丰或ESM,其他快递不送到办公室。

5.需要修改申报材料的,假期期间请通知电子信箱联系与学校博士后办公室联系。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2.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申请书中涉及设站单位填写意见和盖章处由学校统一填写,不需流动站签章。

联系人:张婷婷 毕于沛

联系电话:0531-88366036

邮箱:bsh@sdu.edu.cn


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pdf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佐证材料目录参考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