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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度经济学论坛2024年夏季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4-09-10   作者:李增刚    浏览次数:

中国制度经济学论坛2024年夏季论坛于2024年7月19日在贵州大学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制度经济学论坛理事会主办,贵州大学经济学院和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承办,《制度经济学研究》编辑部协办。来自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贵州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和湖南农业大学的六位专家围绕“农村土地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与农业现代化”进行了一整天的深入讨论。

开幕式由贵州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洪名勇教授主持。论坛理事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山东大学讲席教授黄少安和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副处长周乐欣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黄少安教授在致辞中对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承办本次夏季论坛表示感谢,介绍了中国制度经济学论坛和季度论坛的发起情况,阐释了本次论坛主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以及在贵州大学经济学院举办该论坛的原因。他提出,希望通过小规模、高水平季度论坛的举办,为专门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高水平交流的平台。周乐欣教授在致辞中表达了对参会学者的欢迎,介绍了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总体情况以及在农林经济管理和土地制度等方面的研究特色。

洪名勇教授做了题为《现代土地产权新质生产力与农业现代化》的报告,认为: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是高效率,在二元经济结构下,农业的低效率使得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向非农业转移,要提高农业效率必须要实现适度规模化组织生产要素、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让非农领域的生产要素流动到农业领域;农业高效率的关键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分工、协作、引入新的生产要素等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条件,要提高农业新质生产力就必须要明晰土地产权,采取市场化交易,建立有效率的组织,并通过合理的分配结构实现利益链接;像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农业现代化都是以现代土地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条件的;中国必须通过构建现代农地产权制度推进农业现代化,基本的框架包括:农地改革制度设计系统化、科学化,完善农地三权分置:夯实产权界定基础,做好赋权工作,农户产权长期化、稳定化,农地产权市场化,完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保障农民权益以及农地治理现代化。

黄少安教授做了题为《理性认识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土地集中》的报告,认为: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土改”将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是变大地主私有制为小农私有制,是土地的“分散化”,没有改变土地的传统经营方式,这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合作化”运动,实现了土地的集中经营,没能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粮食产量;改革开放之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率和粮食产量,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最初是为了稳定农民的承包预期,让农民留在农村耕种土地,后来则是通过稳定承包关系,确定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土地“三权分置”后,土地流转进程加快,但是不能够为了流转而流转、为集中而集中,重要的是尊重农民的意愿,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不需要也不应该人为地加快土地流转和土地集中。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求是特聘一级教授黄祖辉做了题为《推进农业新质生产力适配性制度安排与改革》的报告,认为:新质生产力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演进方向,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产业深度转型而催生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既包括以关键性或颠覆性科技创新而形成的新质生产力质态,也包括以全要素优化组合集成创新而形成的新质生产力质态;我国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创新与全要素优化配置集成创新的新质生产力发展滞后,与相关体制机制的不适配有关;为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需要进行适配性制度改革,一是要重点破除农业要素市场化优化配置和集成创新的制度障碍;二是要重点推进城乡社保制度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联动改革;三是要对集体和农民释放更充分的权能;四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着力消除农业产业发展中过多的非市场因素干扰。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辉教授做了题为《二轮土地延包的现实困境与改革思考——基于湖南省试点地区的调查》的报告,认为:通过对湖南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地区的调查,二轮土地延包面临的现实困境包括:三权分置下的承包权虚化,大稳定、小调整原则下小调整需要满足的条件,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下消亡户的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的主体和标准,承包到期的土地与土地流转的衔接,承包地细碎化,工作体制机制中的政策支持不够、保障不够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1)以“权利行使”落实农地集体所有权;(2)尊重农民集体的主观能动性;(3)慎重考虑土地政策的“公平”和“效率”;(4)审慎把握局部微调;(5)完善保障措施,重要的是加强领导和加强保障。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守英做了题为《人地业村系统重构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报告,认为:中国城市化已经进入加速阶段的后期,马上进入成熟阶段,要摆脱城乡二元结构,采用城乡连续体范式;然而,中国的城乡失衡仍然严重,城乡收入差距巨大,不同城市形态间失衡严重,城市连接性差,人口集聚未能提升经济效率,县城失去城乡枢纽功能,乡村的“人-地-业-村”系统失衡;必须要推动乡村系统重构,进行土地产权制度改革:(1)保护农民的市民权利和土地财产权利,提高土地质量,推动建立统一的土地权利体系、土地利益分配体系和规划体系;(2)推动以要素重组升级为核心的农业产业革命,提高单位土地报酬,形成体系的农业产业链,建立起一县一业的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率,形成农业产业与其他产业同等的竞争力;(3)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推进乡村对外开放。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农业经济问题》杂志社社长吕新业做了题为《农村土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方向与前瞻》的报告,分析了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认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在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保障权益,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与共同富裕,适应城乡一体化与市场化趋势,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进一步改革的方向包括:(1)探索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2)探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具体办法,(3)探索建立解决人地突出矛盾机制,(4)探索建立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转让机制,(5)探索适度规模经营持续机制,(6)建立健全乡村空间生产要素的组合优化机制;改革的路径是: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多方参与,协同推进;注重农民利益;完善配套措施。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朱满德教授、贵州大学经济学院安海燕教授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报告。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李增刚教授(《制度经济学研究》编辑部主任)参加了论坛。

2021年,中国制度经济学论坛理事会商定,每年除了规模较大、公开征文的“年度论坛”之外,可以根据情况举行数次不等的季节性论坛。“中国制度经济学论坛”的“季度论坛”,作为小规模、高规格、聚焦具体主题的高水平学术会议,不进行公开征文,而是采取先商定主题、再邀请主题领域内专家的方式进行,与会专家有比较充足的时间阐释自己的思想和理论,具有更高的专业性和学术含量,更好地促进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和应用。希望有兴趣的单位和学者提出主题、接受邀请或申请参会。


(作者:李增刚;单位: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